为规范气瓶使用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吕梁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现就填写《吕梁学院气瓶使用申请表》(附件1)、《吕梁学院气瓶登记审批表》(附件2)及《吕梁学院气瓶信息统计表》(附件3)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要求
1.气瓶使用申请表(附件1)
(1)填写内容包括气瓶的基本信息(如气瓶种类、气瓶性质、供货单位、制造年月、用途等)、使用单位信息、存放位置及院系意见等。
(2)确保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并由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气瓶登记审批表(附件2)
(1)需详细填写气瓶的使用单位、原气瓶性质、变更情况、新气瓶情况等信息。
(2)提交时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气瓶出厂资料、安装合格证明等。
3.气瓶信息统计表(附件3)
(1)统计内容包括气瓶的种类、用途、存放地点、安全责任人、检验日期等信息,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2)各使用单位需按统一格式填报,并按时提交。
二、提交方式
1.请于2025年3月20日前将完成填报并提交;
2.纸质版以系为单位送至弘瞻楼60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使用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填报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未按时提交或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将影响后续气瓶使用审批及管理工作。
3.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完成填报工作,确保气瓶使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4.如有疑问,可联系国资部高腾。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