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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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废物妥善管理与处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0    点击:[] 次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实验室的安全高效运行,学校启动危险化学废物处理工作,请各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并全力配合,共同落实好相关安排

1.提交申请(2024年1210日-20日)

请各实验室负责人对拟处置危险化学废物的种类和预估数量进行填报。认真填写危险化学废物名称及类别、预估量、负责人、废弃物主要成分、危险情况、安全措施以及联系人电话等关键信息,于2024年1219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国资部。

2.分类包装、预验收

处置公司技术人员进行预验收前会提前和联系人沟通,实验室需在规定时间内留人配合预验收。分类包装要求如下,如不符合将导致无法处置:

1)使用纸箱将空试剂瓶、固体药品、液体药品分类打包,装箱后需在箱外粘贴药品清单,写明药品名称、数量、危险特性等;

2)包装时要确保各类容器口密封、无泄露,玻璃器皿间需有隔离填充物(如纸片、泡沫等),废液可直接使用废液桶。

3.处置

处置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如有问题,请联系国资0358-3389049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4年12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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