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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8    点击:[] 次

关于做好2023—2024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

工作的通知

教学系):

为切实抓好2024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保障师生和校园安全,现就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一、夯实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教学系)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统筹安全与发展,健全安全工作体系,切实把实验室安全工作抓实抓细。进一步完善和更新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助力学校应用型本科大学建设。

二、落实安全教育,加强准入管理

教学系)要充分利用新学期工作会议、班会、开学第一课等渠道加强教职工、学生实验室安全教育,严明实验场所纪律,认真学习实验室安全的相关制度和知识、实验室危险源管控要求以及实验室安全应急技能,做到实验室安全教育常态化。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实验人员应参加学校的安全准入培训考核,未获准入者不得进入实验室。

三、全面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

教学系)要以“安全隐患排查永远在路上”的姿态,加强源头管控,坚持抓早抓小,认真组织所属实验室开展“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的实验室风险隐患排查,定期进行分析研判,落实好安全隐患动态化解清零机制。针对危险化学品、实验废弃物、压力容器及气体钢瓶、机电设备、实验室安全防护及消防设施等进行深入检查。由于相关实验室较长时间没有开放运行,请特别注意:

1根据实验室实际情况,对实验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包括通风系统的消毒检测,确保开学后实验室的环境安全。

2检查水、电、气,做好实验仪器的调试、运行和维护工作,加强气体钢瓶的存放和使用管理安全。

3做好洗眼器及喷淋装置的调试维护,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及设施并检查有效性,确保急救箱等各种应急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4做好危险化学品规范采购、领用、存储,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转移和处置。

各教学系(部)要严格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保障各类教学和科研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

请各教学系)于3月6日前完成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和整改反馈报告的提交,纸质材料报送到国资部601办公室,同时校领导及国资部、安全保卫部等部门将于近期对全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进行督导检查。

联系人:刘红兵,电话:13935848669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


                                           2024年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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