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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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6    点击:[] 次

各有关教学系(部)

本学期以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寒假期间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学校各有关教学系(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对假期不能停运的实验室要进行摸排统计,建立假期运行实验室台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个实验室都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强化落实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

二、规范管理,全面排查,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

1.学校各有关教学系(部)在前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进行立整立改,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2.寒假期间各教学系(部)值班人员要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状况,对重点部位应进行每日巡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发现涉及实验室安全稳定工作的情况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3.涉及到危险化学品使用的相关系(部)对本学期实验剩余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盘点清查,台账务必清晰。其中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请核对落实责任人后填写《吕梁学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保管清单》(附件1),盘点清楚后,务必将危险化学品分类存放至专用试剂柜中妥善保管。

4.涉及到实验用气的相关系(部)将本系(部)实验室所有气瓶贴好标签填好信息后由专业机构做检测维保,下学期开学后统一送回。

5.确实需要开放实验室的,各系(部)组建实验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小组对实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填写《吕梁学院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开放实验)》(附件2),经专家论证及本系(部)同意实施的实验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吕梁学院假期实验室开放申请表》(附件3),签订《吕梁学院假期实验室开放安全承诺书》(附件4),经本系(部)审核批准报学校审批后方可进入实验室,未经安全风险评估或评估结论为“不同意”的实验项目不得进入实验室。申请开放实验室的系(部)填写《假期实验室使用明细》(附件5)、《系(部)假期期间实验室值班表》(附件6),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做好报备、值守和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清点台账,有序管理,做好实验室内危险源管理

学校各有关教学系(部)要对实验室内水电、消防、压力容器、常规冷热设备、贵重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做好巡检,妥善管理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危险化学品,并按规定将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分类暂存。寒假期间不运行的实验室,要在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的基础上关闭实验室,并贴封条。

学校各有关教学系(部)应对特种设备、高温加热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或封存,对有不能断电设备的实验室、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区域加强巡查。

四、加强教育,执行准入,落实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加强对实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防护,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认真做好人员进出登记工作。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寒假期间正常运行的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严禁无人值守。假期尽量不开展高危实验。

学校各有关教学系(部)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做好防范措施,做到人员、物资和预案的“三落实”,确保相关值班人员通讯畅通,时刻预防暖气冻裂、自来水管破裂、火灾等各种安全事故。如遇紧急状况,应立即拨打相关报警电话,并及时报告所在系部、学校值班人员及相关领导,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相关申请、风险评估及统计汇总材料于2024115日前提交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935848669@163.com

联系人:刘红兵    联系电话:13935848669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

20241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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