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取消省级政府采购领域各类入围供应商库、名录库的通告》(晋财购[2019]17号)精神,决定取消我校在前期政府采购活动中建立的会计服务、审计服务、法律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评估服务、劳务派遣、招标代理服务等入围供应商、名录库。
另我校“2018-2019年度限额标准以下小型装饰修缮工程施工入围供应商”和“2018-2019年度实验耗材及多媒体教室耗材采购入围供应商”服务期限已到,根据文件精神,不再续用。以后各部门涉及上述采购项目,按照国资处批示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