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房屋安全自查的通知
各部门:
接《山西省教育厅文件》晋教后勤﹝2018﹞25号,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安发﹝2018﹞1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从即日起到10月在全省学校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现我校对全校建筑进行拉网式大排查,请贵处(部门)对你处(部门)所管及监管的建筑物进行安全自查。
注:要重点检查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请于9月12日前将自查结果交回国资处。
联系人:孙志伟 联系电话:13133388730
国有资处管理处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