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及公房使用人:
7
月15日
晚上,我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公房使用及安全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发现个别部门和个别公房使用人将学校安排的工作用房私自改变用途或收留校外人员住宿,严重扰乱了学校的管理,给学校的安全稳定带来了极大隐患。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公房管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对本部门使用和管辖的公房进行进一步排查,要求严格按分配用途使用,除学校允许的安保值班室、水暖电值班室、公寓、宿舍、招待所可以住宿外,其余公房一律不得设床住宿。不按规定使用学校房屋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房屋使用人自负,学校收回所分配房屋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
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