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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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校区教师午休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17    点击:[] 次

各教学系(部):

为了切实解决广大教师的午休困难,尽量减少大家上下班的路途奔波,根据学校领导安排,经院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国资处等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努力,新校区教师午休室(15个房间,共60个床位)已基本准备就绪,并于2013年11月18日(星期一)投入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午休室分布

1、男教师午休室

学生公寓文韬苑一号楼315、514、620、710共4个房间,每个房间4个床位,共16个床位;

2、女教师午休室

学生公寓文韬苑二号楼301、308、310、311、314、426、432、440、540、624、739共11个房间,每个房间4个床位,共44个床位。

二、其他事项

1、请老师们认真阅读“吕梁学院教师午休室管理办法(试行)”,并自觉遵守。

2、使用过程中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各位老师及时向午休值班人员或有关部门反应,以便改进完善。

附件:吕梁学院教师午休室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午休室管理,切实解决好教师的午休问题,根据广大教师服务需求,结合资源配置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午休室由学生公寓值班员统一管理,值班员具体负责午休室的清洁卫生、床上用品套件的换洗(每周一次)、午休人员的登记,以及午休室钥匙的收发等工作。值班员的选派和管理由学生处负责。

2、午休教师持工作证,在公寓值班室登记后领取午休室钥匙。每个房间安排四人休息,一个房间不满四人,不开另一个房间。请老师们一定注意午饭后要相对集中时间入住午休,以免打扰先入住人员的休息。

3、午休室只供上、下午有课的教师午休使用,没有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其用途。午休教师名单,教务处每学期统计一次。

4、相关人员要自觉维护午休室卫生,爱惜室内设施,如有损坏或丢失,须照价赔偿。

5、午休教师和管理人员均须自觉遵守学生公寓管理有关规定。

6、本办法由学生处、教务处、国资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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