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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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收交教室课桌凳和加强携物出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14    点击:[] 次

各教学系(部)、各有关部门、全体师生员工:

有关部门和领导在近期的校园巡查、安全隐患排查、资产清查、学生公寓卫生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部分单位和个人借用教室的课桌凳后未及时归还,留在了办公室、宿舍、公寓等场所,造成了学校资产的流失,影响了正常教学的使用。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管理,确保各项资产的正常使用,请各有关部门及人员务于11月25前将借用教室的课桌凳全部归还教室管理科。11月25日以后,其他场所再发现有教室的课桌凳,学校将对有关部门或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各楼宇门卫值班员要严格控制携物出门,必要的携物出门必须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携物出门证,严格执行“吕梁学院携物出门管理规定”(见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管理制度”栏目),对违反规定或不负责任的值班员,有关监管部门要予以严肃处理。

课桌凳收交联系人:

新校区:李彩霞,联系电话:2274381

旧校区:陈艳芳,联系电话:2239398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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