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确保我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山西省教育厅、财政厅批准,我校东、西校区将整体进行出租。请各相关单位(部门)务必于2015年7月28日前清理旧校区资产。
一、对所管理使用的东、西校区内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
二、将可继续使用的资产搬迁至新校区(教育学院所属资产搬回原单位)。
三、所占旧校区房屋移交国资处。
对未能按时搬迁和移交资产的单位(部门),学校将强行处理,或移交承租方,造成的后果由相关资产的使用或管理部门(单位)自行负责。
望周知。
吕梁学院
2015年7月23日
学院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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