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院系、部门:
为做好学校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工作,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有关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现就编报2026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计划编报要求
(一)资金来源:凡使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的资金,包括部门业务费、专项经费、将学校办学经费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等经费。
(二)编报范围:拟采购《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晋财购[2023]50号,以下简称《2024年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及目录以外50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应当编报年度采购计划,填报年度采购计划表。其中《2024年集中采购目录》、年度计划采购表(分货物、工程、服务)(详见附件1和附件3-5)。
(三)编报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前期的需求调查和项目论证工作,其中50万元以上货物、服务项目和6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采购前必须开展需求调查,并提供需求调查报告。
(1)需求调查要科学、全面、详细。货物类至少要参考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品牌,不得按照一个品牌的技术要求填写,更不得有针对某一品牌或排斥某一品牌的内容。
(2)项目预算要准确,杜绝出现因预算过低废标或者出现成交结果与项目预算偏差过大导致资金浪费情况,以上问题由采购需求部门负责向学校做出说明。
2.《2024年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无论金额大小,一律编制采购计划。
3.填写的采购品目编码或代码要细化到最底级(最末级)品目(例如A02100101 温度仪表,而不是填写A02100000 仪器仪表)。
4.品目编码在《2024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中查询,如果查询不到,可查询《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版)(详见附件2)。品目编码上报后,不能修改,如因项目采购内容变化,导致品目编码变更影响采购的,由填报单位负责。
5.已办理2026年度预采购的项目(即续签政府采购合同的延续性服务项目),需要填写年度采购计划表,备注“已办预采购”。若采购项目属于项目库范围,项目单位务必办理项目入库手续,同时按相关要求向财务部申请2026年经费,此类项目也需要填写年度采购计划表。
6.各院系、部门需要采购的台式计算机、移动工作站、图形工作站、便携式计算机、多功能一体机、打印机、空调机、服务器、复印机、A3、A4复印纸等货物,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最新要求执行采购,并落实采购信创产品相关政策。
7.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各归口管理部门(见附表)负责计划的审核、汇总、排序、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归口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要点包括:
(1)是否履行了相应的申报集体研究决策和申报审批程序(例如会议纪要是否规范、有效)。
(2)存量资产核查是否详实,新增购置计划必要性是否充分,是否存在闲置浪费或重复配置可能。
(3)资产配置标准(价格、数量、技术参数等)是否符合山西省及学校规定(特别是“安可”要求、大型设备论证要求)。
归口部门将审核后的采购计划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二、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一)全面落实采购政策。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主动发挥政府采购支持本国产品、科技创新、绿色采购和乡村振兴作用,在编制采购需求、采购文件以及确定采购方式、评审规则等环节,充分贯彻落实采购政策,不断提高中小企业、节能节水环保产品、创新产品采购份额。
(二)严格执行批复预算。应根据采购预算和需求合理安排政府采购时间,有序开展采购活动。严禁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不得擅自改变已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和用途。
三、采购计划提报注意事项
(一)采购计划须经院系、部门集体研究(党政联席会议、部务会),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年度政府采购计划表。
(二)提报的采购计划最终以学校审核批复的结果为准并上报执行。
(三)采购计划填报不实、漏报或逾期不报,造成的后果由各院系、部门及个人自行负责,年中原则上不再接收采购计划。
(四)各院系、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应编尽编,应采尽采”的原则提报2026年度采购计划。严禁将采购预算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
四、递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2025年12月15日下午6点前请将年度采购计划表的纸质版报国资部(弘瞻楼6楼628办公室,电子版同期请将邮件命名“**(部门/单位名称)2026年采购计划”发邮箱:435869676@qq.com,逾期视为无采购需求。
联系人:白飞 18039969099
附件2: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2024年版)
附件2:(货物类)年度采购计划样表
附件3:(工程类)年度采购计划样表
附件4:(服务类)年度采购计划样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5年12月3日
各归口管理部门计划表
序号 | 部门名称 | 编报责任范围 | 备注 |
1 | 校长办 | 各类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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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务部 | 本科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类项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平台、基地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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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 科研仪器设备类项目(包括科研实验室建设改造、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更新及购置、个人纵向科研项目、科研平台项目,人才科研启动费购置项目,其他需要通过政府采购更新或购置的科研仪器设备项目等)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类项目(学科建设项目、硕士学位点建设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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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基建部 | 土地类无形、基本建设类项目,予以资本化支出的消防改造、大型修缮工程类新增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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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保卫部 | 安防、消防相关设备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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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人力资源部 | 校园服务外包类、人力资源管理类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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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图书馆 | 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等文献信息资料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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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信息化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学校信息化平台及网络工程建设项目;除教学、学科科研类以外的软件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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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后勤保障部 | 大型维修、修缮工程费用、设备购置、日常维修、水电暖专项、物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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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国资部 | 各类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列入框架协议采购的复印纸、印刷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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