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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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4    点击:[] 次

校内各院系、研究所:

实验室作为教学与科研的核心场所,其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稳定发展。2025年暑期将至,为确保实验室在假期中处于安全稳定状态,依据上级部门相关通知精神以及学校安全工作整体规划,现就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各院系、研究所要深刻认识到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切实增强安全红线意识。要严格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履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统筹安排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学校的安全稳定筑牢根基。

二、全面开展安全自查

放假前,各院系、研究所需组织专门力量,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检查范围要覆盖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做到无死角、无遗漏。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特种设备、危险废物等危险源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加大对实验室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力度。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做到全面细致,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确保整改到位。未完成整改的实验室,严禁继续开展实验工作,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在假期中引发事故。

三、规范假期开放备案

暑期有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完成假期开放备案申请。申请需详细说明实验项目、实验人员、计划使用时间等内容,并经院系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到安全保卫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备案后,方可开放使用。开放实验室需安排专人值班和定期检查,并做好安全值班记录,一旦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暑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要确保水、电、窗、气关闭,并贴上封条,明确关闭期限,防止因疏忽而引发的安全问题。

四、加强开放规范管理

各院系、研究所要高度重视实验室暑期开放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五个严禁”:严禁违规操作;严禁冒险作业;严禁无人值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烧饭、留宿等与教学、科研无关的活动。要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其熟悉并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时,要为实验室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物资,提高实验室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实验室在暑期开放期间的安全运行。

各院系、研究所放假前需要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无隐患问题时,张贴封条。假期期间如果有需要开放的实验室,需提交以下材料:(1)假期开放申请,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安全保卫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备案(附件1);(2)教师需签署开放安全承诺书,若实验室留有学生,学生应在教师承诺书的空白处进行相应签名(附件2);(3)由院系汇总开放实验室清单明细,并加盖院系公章(附件3);(4)全校各院系均需要提交暑假实验室值班表(附件4)。附件中所有签字处均需手签,并在7月2日前完成所有审批流程电子版发送至**@qq.com,纸质版交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601室

未经申报审批擅自使用的实验室,查实后将立即关停并封门。此外,暑假期间,省教育厅将会对实验室安全进行“飞行检查”,学校也会不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请各院系做好准备。

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请各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暑期实验室安全无事故。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学校的安全稳定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联系人:高腾,电话:3389049。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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