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级行政单位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资产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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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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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上限标准 (元/台、套、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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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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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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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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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6000 厅级:4000 处级以下: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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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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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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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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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2000 厅级:1500 处级以下: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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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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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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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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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12000 厅级:5000 处级以下: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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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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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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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沙发按需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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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3000 厅级:1500 处级以下: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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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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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前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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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以上领导按需要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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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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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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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叠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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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要配备,不分级别,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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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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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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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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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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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8000 厅级:3000 处级以下: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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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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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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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要配备,不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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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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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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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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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要配备,不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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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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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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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衣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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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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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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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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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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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会议室 (80平方米以下,省级四大班子可适当放宽至150平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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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四大班子,按照使用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1200元配置,其他单位,按照使用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800元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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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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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会议室 (80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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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四大班子,按照使用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800元的标准配置,其他单位,按照使用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的标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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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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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所列“长期使用”是指使用年限为10年以上;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尚可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山西省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资产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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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上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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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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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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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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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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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人(涉密电脑、外网电脑按实际需要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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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内网和外网的工作人员每人可配置2台台式电脑,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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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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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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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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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厅级以上岗位; 2台/内设机构(或l台/4人,不足4人按4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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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外勤单位可增加笔记本电脑数量,但应同时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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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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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机(包括一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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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A3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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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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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内设机构, 按需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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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根据需要可以选择配备A3、A4打印机,但打印机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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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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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墨A3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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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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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式A3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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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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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A4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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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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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厅级以上岗位; 2台/内设机构 (或1台/4人, 不足4人按4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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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式A4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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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墨A4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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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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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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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要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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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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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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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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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厅级以上岗位;1台/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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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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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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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速复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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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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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3-5个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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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单位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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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或复印35万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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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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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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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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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于50人以上独立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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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或复印35万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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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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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平板扫描仪2000元/台;高速文档扫描仪60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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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要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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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不得超过单位内设机构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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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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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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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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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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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不得超过单位内设机构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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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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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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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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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要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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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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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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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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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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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行政执法所需照相机经批准另行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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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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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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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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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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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人以上单位可增配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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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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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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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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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要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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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不足1%的按1%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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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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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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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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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按照1台/房间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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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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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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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面积为20-30平方米,按照1台/房间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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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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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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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面积为30-40平方米, 按照1台/房间配置或总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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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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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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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面积为40-55平方米, 按照1台/房间配置或总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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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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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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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面积超过55平方米, 1台/房间或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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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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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单位实有人数超过单位编制人数的,按编制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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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表中所列通用办公设备不含特殊需要的专业类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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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表中所列“长期使用”是指使用年限为10年以上;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尚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应当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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