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下发的《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省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晋教安稳〔2023〕6号)》文件精神,以及2023年11月8日学校召开的“冬季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深刻吸取吕梁离石“11.16”永聚煤矿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确保我校实验室运行安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学校于11月16日在新校区各系(部)实验室日常安全进行了全面隐患检查。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学校各系(部)实验室安全管理与运行体制机制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监管情况;深入排查影响学校稳定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实验室水电气设施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隐患,突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及实验室安全应急机制建设情况,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检查中发现,各系(部)实验室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实验室管理工作较为规范。各系(部)均能够按照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要求,自觉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摸排和整改工作。但仍有部分实验室存在实验人员违规使用烧水壶,实验药品、试剂等没有按照规定粘贴标签,实验室杂物堆积、实验室无人值守等问题。检查组就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向相关系(部)负责人进行了现场反馈,并于11月18日向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系(部)下发了《实验室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系(部)于11月24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于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求各系(部)上报学校后,由学校协调部署完成整改工作。相关系(部)负责人表示将立即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
此次检查是我校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一项常规举措,旨在督促各系(部)规范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