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晋财资[2017]44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属大中专院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补充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拟对部分没有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及家具类资产做报废处理。本次拟报废资产共计2001台(件),总金额5698435.37元(资产明细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5月12日至5月20日。
如有疑问请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冯欢;联系电话:2274246。
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明细表.xlsx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