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山西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采购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执行计划预算,坚决杜绝项目肢解或化整为零,要将常规工作涉及的采购项目按类合并汇总,每季度申报一次。今天为第一季度最后一天,请各部门(单位)务必于下午6.:00之前将本季度计划实施的采购项目报回,否则按下季度项目处理(下季度报送时间为6月21日—30日)。按照《2016—2017年度山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见国资处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中的目录名称分类汇总,按我校“采购项目实施流程”以处级部门为单位报国资处刘红兵(电话:1393584866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