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及有关人员: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教育厅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和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晋教财[2016]19号)精神,我校在本次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部分资产存在有账无物的现象,现要求各部门通知所属人员和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账物核对,核对后个人所用资产仍未入账的,请本人于2016年7月13日前将所用资产交回国有资产管理处,国资处后续会将所交资产记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要求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通知到部门所有人员,对于过期仍未交回资产的人员,一旦查实,将提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联系人:李栋,联系电话:13935810022。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