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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第四批人员入住单身公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8    点击:[] 次

关于安排第四批人员入住单身公寓的通知

为了彻底解决我校单身教师的住宿问题,应广大单身教师的要求,学校将适当放宽条件,先安排现住宿实验楼的单身教师入住单身公寓,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住条件

近五年内入校工作、现住实验楼的单身教师(已婚且家在离石城区的暂不考虑安排。需要中午在校休息的教师,学校另行解决)。

二、住宿费用

押金降至1000元/人,租金不变。已交纳押金的教师,多余部分可退还或抵顶房租,由老师们自愿选择,如需退还,请到国资处开具介绍。

三、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老师请于11月8日至11月12日到办公楼国资处办公室(601、602房间)填写登记表并签订住宿协议,11月13日晚上17:30在办公楼四层会议室选房。

联系人:薛老师15934016914,孙老师13133388730

四、住宿管理

除上述第一、二条有关条件放宽外,其余均按“吕梁学院单身公寓管理办法”执行。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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