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执行“吕梁学院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4    点击:[] 次

各教学系(部):

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率是高校实验室管理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为加强我校实验仪器设备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及时了解学校实验室资源的建设情况,分析总结实验仪器设备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专管共用、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按照学校要求,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教务处印制了“吕梁学院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登记簿”,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实验仪器使用记录。我处将适时公布每台实验仪器设备及所在单位的使用情况排名。对在设备使用、维护、管理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管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设备使用情况差的单位,学校将给予暂缓直至停止仪器设备的配置,并对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各系部要严格执行“吕梁学院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制度”,高度重视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保证统计数据完整、准确、真实,较全面地反映我校实验仪器设备的现状与使用情况,为充分提高我校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奠定基础。

附件1:《吕梁学院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附件2:吕梁学院1000元以上仪器设备清单

国有资产管理处 教务处

2013年10月30日

联系我们

学院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办公地址:学院行政楼6层

联系电话:0358-3389049  邮政编码:033001

电子邮箱:gzc@llu.edu.cn

资源推荐
推荐链接
官方媒体
  • 学院官网
  • 网站二维码
  • CopyRight@  版权所有:吕梁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