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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各单位设立兼职资产管理员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3-04-24    点击:[] 次

为了加强我校资产管理队伍建设,保证我校国有资产实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确保我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使用效益最大化,拟在全校各单位设立兼职资产管理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兼职资产管理员的工作职责

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宣传和执行国家、学校有关资产管理的法规、制度,并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必要的实施细则,报国资处备案。

2、积极参加国资处组织的有关学习和培训活动。

3、掌握本单位所有资产的分布情况、技术状态和使用情况,为本单位房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合理配置、更新改造提供必要的依据。

4、负责本单位新增资产的验收、领用、调配、建账及帐、物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及时到国资处办理有关报废、报损、校内外的调拨和校内借用等手续,做好帐、卡、物的处理,使帐、卡、物保持一致。

6、负责检查落实本单位在用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仪器设备较高的完好率。及时按规定程序调剂闲置、积压的仪器设备,提高使用率。

7、配合国资处做好大型仪器设备的专管共用工作,及时反馈本单位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状况。

8、每学期定期与所在单位资产使用人(保管人)进行一次帐、卡、物的核对,与资产主管部门进行一次帐、卡的核对,对核对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9、负责监督、落实本单位人员调动、离退休、辞职等变动时资产的交接工作。

10、做好本单位领导和学校交办的其他资产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二、兼职资产管理员的工作要求

1、各单位领导和教职工要支持和尊重资产管理员的工作,协助其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2、资产管理员应相对稳定,确需变动时,应由本部门负责人与国资处协商一致后,确定新的资产管理员,资产管理员双方会同资产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未办变更手续的,单位负责人不得同意其离岗,如未按规定程序执行,造成财产损失的除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外,部门负责人应承担领导责任。

3、资产管理员确定后,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建帐、调拨、处置必须由本单位资产管理员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或由其签字后委托他人办理,否则不予接收。

4、逐步建立并完善资产管理网络系统,资产管理员要努力实现岗位规范要求,确保各项基本数据的准确、完整,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三、兼职资产管理员的选聘条件

1、在册的本部门教职工。

2、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认真负责,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四、选聘办法

本人自愿报名或单位领导推荐,填写“吕梁学院兼职资产管理员登记表”(见附件),本人和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国资处审查备案。

五、管理办法

1、资产使用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兼职资产管理员是本单位资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

2、兼职资产管理员在其所在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和国资处的共同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上述相关单位或部门对其工作量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工作较好的资产管理员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2年4月8日

附件:吕梁学院兼职资产管理员登记表

单位名称

管理员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手机电话

E-mail

QQ号码

办公地点

兼职资产管理员的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国家、学校有关资产管理的法规、制度,并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必要的实施细则,报国资处备案。

2、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和培训活动。

3、掌握本部门所有资产的分布情况、技术状态和使用情况,为本部门房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合理配置、更新改造提供必要的依据。

4、负责本部门新增资产的验收、领用、调配、建账及帐、物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及时到资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报废、报损、报失、校内外的调拨和校内借用等手续,做好帐、卡、物的处理,使帐、卡、物保持一致。

6、负责检查落实本部门在用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仪器设备较高的完好率。及时按规定程序调剂闲置、积压的仪器设备,提高使用率。

7、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大型仪器设备的专管共用工作,及时反馈本部门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状况。

8、每学期定期与本部门资产使用人(保管人)进行一次帐、卡、物的核对,与资产主管部门进行一次帐、卡的核对,对核对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9、负责监督、落实本部门人员调动、辞职等变动时资产的交接工作。

10、做好部门领导和学校交办的其他资产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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